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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用法治力量守护湿地之美

水都网讯(肖冰洁)今年的6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之日,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实施好《湿地保护法》,贯彻落实丹江口市委、市政府关于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要求,5月30日上午,丹江口市法院沧浪洲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市人大副主任陈均,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涛,湿地公园主任兰海峰共同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丹江口市沧浪洲湿地公园位于南水北调中线控制性工程——丹江口大坝下游西侧,东临汉江江滩,西靠右岸沿江大道,并与之平行,水都大桥(原南水北调施工大桥)跨区而过,由汉江河滩、沼泽及各类小型湖泊组成,占地9400余亩,其中,湿地面积6000余亩,是丹江口市全域景观化建设的重要节点和“一江两岸”滨江景观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旨在打造集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多元解纷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多功能平台,通过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湿地公园的沟通联络,持续强化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全方位保护合力,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用法治利剑保护“魅力水都”,推动丹江口市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沧浪洲湿地公园讲解员向大家介绍了湿地公园的相关情况,法院干警同湿地公园工作人员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湿地保护法》学习体会进行了交流沟通。
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干警在湿地公园门外挂起横幅,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湿地保护普法活动,向往来群众介绍、讲解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强调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内实施的五种行为,以及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活动共发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单500余份,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保护湿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了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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