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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各地印发《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今年国家将烟花爆竹的管理职能由公安部门划转到安监部门后,市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办事处对全市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规定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批发公司、零售单位、仓储公司,都需依法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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