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 星期一 预警 水位 首页 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description 丹江口市融媒体中心
政府网 听广播 看电视
云上丹江口 抖音 微视 微信 微博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我市提高发放失业保险金标准

水都网讯(通讯员 闫浩伟 王秀丽)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我市根据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相关要求,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从2024年2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截至3月31日,我市在领失业金人员367人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当月发放失业金待遇68.7万元,其中,新增补发失业金18.5万元。

据悉,此次提高失业金标准无需个人申请,经办机构依托信息系统,后台直接计算发放,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到账。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调整后,我市由原来的每月1368元调整为1620元,较之前每月增加252元。

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若出现重新就业、退休、升学、入伍、移居境外等情况要主动报停失业保险金。

欢迎关注水都网微信、微博、水都论坛微社区
  • 水都网微信公众号
  • 水都网新浪微博
  • 云上丹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