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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身边的摩托车“杀手”——公安局处理摩托车交通肇事案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0-09-17 11:12:00   来源:

 

9月16日凌晨3时许,在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杨立忠的带领指挥下,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经过一夜的不懈努力,快速破获一起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落入法网。1-9月,我市共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件60余起,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多起交通事故因摩托车肇事而发生

近年来,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各类机动车辆急剧增加,而摩托车是广大群众交通工具的手选。因为它轻便、速度快、易管理、价格也适合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我市摩托车拥有量在全国县市级城市中占前列,2008年拥有32729台、 2009年拥有46463台、2010年1-9拥有49927台,正因为这种原因带来了很多弊端,今年,为了确保我市交通安全,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局长万平等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交警大队按照严打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要求,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1-8月,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125起,处罚3107人,其中收缴报废车辆4台、暂扣驾驶证59本、扣留机动车1388台次,办理无证驾驶行政处罚案件134起,行政拘留111人,罚款96200元,全市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但是,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件还时常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给社会造成了极大负担和不安定因素,如何减少和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交通管理工作的好坏,光凭交警部门还远远不够,必须要群防群治,要从根本上提高驾驶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和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本人根据近期我市发生的几起摩托车交通事故,经过认真分析调查研究,浅谈几点认识,仅供市民参考,其目的是减少和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一

连夜出击 案件告破

今年8月29日22时50分许,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一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市沿江大道汉江国际酒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请立即出现场处理”。值班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事故现场被撞是一老奶奶,已死亡。案情就是命令,接到警情后,局长万平、副局长高海波、交警大队长杨立忠等领导在第一时间快速赶赴现场,坐镇指挥,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了破案专班。一方面组织人员仔细勘察现场,寻找有价值的线索,一方面安排民警连夜走访周边群众,并开展巡查堵截。由于事故发生时间较晚,事故路段天黑无路灯,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物证,破案难度可想而知。办案民警没有气馁,他们在“桑拿”天连夜开展分析排查,组织民警以事故周边的三官殿马湾村为中心进行拉网式调查走访。经过办案民警们的不懈努力,无业青年蒋某被纳入了侦查视线,在强大的攻势和威慑下,交通肇事嫌疑人蒋某(男,现年23岁,丹江口市牛河乡人,现住三官殿)交代了全部违法犯罪事实:。

“8月29日 晚,蒋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三官殿方向往施工大桥行驶,行至事故发生路段,因车速过快,将正在骑人力三轮车的一老奶奶撞倒,为逃避责任乘天黑离开了现场。由于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仅用12小时,就快速破获此案。

案例二

置法不顾 无证酒后驾车  

 9月14日 11时40分许,丹江口交警一中队民警巡逻至新港大道中段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前后均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遂示意靠边停车检查。在对驾驶人朱某(女,丹江口市新港办事处人)进行检查中,朱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当民警告知将依法暂扣其车辆时,朱对民警的执法行为很是不理解,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违法,拒不交车,言语激动,坐在摩托车上不配合民警的正常执法,态度十分恶劣,对民警耐心的宣传教育始终无动于衷,随后民警强行将朱某连人带车一起带到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民警通过询问朱某和网上查询发现,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通过民警再次对其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意识到事态严重的朱某才有所悔悟。朱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当日15时10分,中队民警巡逻至施工大桥时,一男子驾驶一辆车号为鄂C1J407的二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民警示意驾车人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驾车人张某(男,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人)无法出示摩托车驾驶证,并且有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随即告知张要依法暂扣车辆并配合民警进行酒精检测。驾车人张超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并将车钥匙扔向河中,扬言要将摩托车推进河里,民警在一再宣传教育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强行将人和车带至中队调查,经酒精含量血液检测确认张超系醉酒后驾驶,经网上查询确认张超无摩托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在事实面前和民警的法规宣传下,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张因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6日并处罚款1500元。

当日15时40分,中队另一组民警巡逻至施工大桥时,一男子驾驶一辆车号为鄂C6J692的二轮摩托车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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