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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英模事迹引导和谐 用道德力量促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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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有关道德的话题都是颇受争议的,可以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道德标准,它是约定俗成的、没有强制力的,但对于每个时代涌现出的道德模范,他们的行为都符合社会大多数对道德的认识标准。在当今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的形势下,又有着怎样的道德标准,又涌现了哪些道德模范,如何用道德典范及道德力量来引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呢?

英模感动神州  无言诠释大爱

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这是新时期下应当遵守的公共性道德准则。我们也不缺乏这样的道德模范,荆楚大地英模辈出、群星灿烂,感动神州、催人奋进,如舍身救人的十余名长江大学学生,人民好干部、老百姓知心人吴天祥,甘守清贫、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汪金权,临危不惧、勇斗歹徒的特警谭纪雄,“诚信兄弟”孙水林、孙东林,全心全意为病人送去温暖的王争艳等。这些鲜活的人物、感人的事迹让我们深深体会到,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的本质不仅仅是简单的存在,而应该是一种超越的价值和追求,是一种对社会的大义和大爱。
这些英雄模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有学生、教师、人民警察,有“60年代”甚至更早的长者,也有新时代的“90后一代”。他们虽然来自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年龄阶层,但都有着许多的共同点,那就是他们把大爱献给了社会,把信义视为生命;他们甘于奉献、忠于职守,没有豪言壮语,只有默默无闻地恪守着心中的明灯;他们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诠释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内涵……归结成一句话:他们用平凡抒写了伟大,用爱心诠释了真情,用奉献树立了丰碑。

扎根社会土壤  继承发扬传统

这些涌现出的英雄模范,用他们无私的奉献精神谱写了一曲当代湖北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英雄赞歌,他们是学习的榜样,是社会的引领者,但是我们不仅要问:他们都是平凡的人,这种不平凡的精神源自哪里呢?

古语有“时势造英雄”,所谓的“时”与“势”无非就是指特殊历史时期的社会形势,虽然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道德命题和追求,但是任何人都不是孤立于社会的存在,所以这些英雄模范的涌现也是深深植根于荆楚大地热土上,发芽于长期的社会环境中的。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偶然的,也绝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一种长期的社会养成;他们构成了一个英雄的群体,不是孤立的行动,而是深厚的社会土壤的孕育;他们代表的不只是个体形象,而是荆楚人民新时期的骄傲,是对光荣传统的继承,是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等优秀美德的诠释,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品德当做自己最宝贵的财富,去传承、去发扬、去感召、去引导。

道德的力量是无声的,不需要只字片语,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人的价值观念;道德的力量是无形的,无论多么崇高的精神,只有用心的感悟去领会;道德的力量是无穷的,虽然只是一闪而逝的事迹,但留下的是亘古流芳的精神缩影。这种力量、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需要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试想若整个社会在一个诚信、友爱、无私、正义的环境氛围下,那么违法犯罪行为就会无所遁形,犯罪分子也会放下邪念,社会就会因此而安定、祥和。

立足形势扬精神  崇德弘法促和谐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面对纷乱复杂的社会形势,少数人的心理产生了浮躁,若再失去正确的引导,就有可能逐渐发展为对社会的仇视和疯狂的报复,近期许多社会惨剧(如针对中小学生暴力案件)的背后竟然是因为工作的失利、情感的挫折等微不足道的事情,多么的可叹!此外,面对当前社会上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沦丧,“拜金主义”的盛行,自我私欲的膨胀等现象,我们更要发扬英雄模范的精神,以法律的约束,以道德的引导来构建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营造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值得庆幸的是,当前我们既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规范来约束,又有这一批批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来鼓舞、激励、引领,那么我们就应该使他们的事迹为更多的人知晓,使他们的精神发扬光大、永存人间,使他们的光辉照耀社会的每个角落。同时更要从自我做起,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真学、真做,发挥表率作用,以自己的人格力量来影响、改变一个团体,使自己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楷模,成为扬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楷模,成为社会形象的楷模。

优秀的道德品质是一种长期的社会养成,它生成于社会的土壤,更需要精心的“呵护”,虽然荆楚大地不乏英雄模范,但更需要一种道德引导下的和谐,需要一种法律规范下的稳定。我们坚信道德的力量是因为我们相信人的本质是善的,我们坚守法律的规范是因为我们当前还没有达到至善,当模范变成一种普遍的现象,社会氛围就会改变,社会稳定就会保持,社会和谐也就会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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