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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获十堰市2009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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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都网讯(通讯员朱新)日前,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农村沼气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十政发[2010]6号)通知,我市被十堰市人民政府授予“2009年度十堰市农村沼气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获得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2009年,我市农村能源建设抢抓中央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全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等机遇,积极服从服务于全市农村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农村能源方针,以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抓好项目争取和项目实施为突破口,各项工作均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009年,全市共新建“一池三改”沼气池6057户,更新改造省柴灶10210户,推广“三沼”综合利用3670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140台,新建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30个。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达19200余户(不含已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报废的部分);推广“猪—沼—果”等能源生态模式16000余户;省柴灶保有量87000余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5000余台,城乡居民生活用能使用太阳能、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的用户呈持续上升趋势。对调整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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