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都网讯(通讯员 小范 郑丹 占林 报道)因涉嫌销售假冒名酒,3月2日上午,我市一酒类经营店被市工商局处以6000元的罚款。
2009年12月22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两节”“严打”市场检查中,巡查至市区某名酒专营店时,发现该店销待售的16瓶“国窖1573”酒涉嫌假冒。执法人员当即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批酒予以行政强制扣押,并于当日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该公司严格检验后结论为,这批酒不是该公司产品,涉嫌侵权。
因当事人苌某行为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工商局对其作出依法没收这16瓶假冒名酒、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