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都网讯(记者柯成林)1月8日下午,市物价局、运管所联合召集各车站、出租车公司负责人,部署春运乱涨价整治行动。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为期40天。各级相关部门先后都作出了春运不准涨价的规定,但仍有少数车主随意涨价、坑害乘客。
为了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和运管所联合出台了《2010年春运客运价格管理规定》(即“春运不涨价规定”)。规定要求,出租车、客车驾驶员须随车携带齐相关证件,不得私自涨价和不使用计价器,票价不得高于市物价局规定的限价;客运管理部门必须在车站、车内等醒目位置明码标出各站点票价,并公示举报投诉电话“12358”。对因为违规造成投诉的驾驶员,将按照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物价局和运管所除了保证投诉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和有人接听外,还将在春运期间安排稽查人员上路,开展联合大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