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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首批民营工业企业引进人才颁发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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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都网讯(记者冯锐)2月4日上午,我市在宾馆六楼会议室为杨连连、李富贵、季运海、刘华、张雪、沈建华等6位民营工业企业引进人才颁发了安家费。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积极引进民营工业企业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09年5月,我市以丹办发(2009)20号文件印发了《丹江口市民营工业企业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一本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将在政府专项津贴、职称评聘、住房补贴、身份户口等方面享受优厚待遇。

对引进的博士后、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市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4万元的标准发放津贴;对引进的硕士及全日制一本院校学士学位人才,从第二年开始,市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60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在我市工作期间,政府专项津贴每年年底由市财政直达引进人才个人账户,连续发放五年。引进的人才,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可以不受单位原有数额和本人原有任职资格限制,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聘任。户口、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引进人才,工作满一年的,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引进的人才来我市工作后,市财政一次性发放3000元的安家费。引进博士后、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在我市工作满一年或硕士及全日制一本院校学士学位的人才,在我市工作满五年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发放1万元安家费。引进人才愿意落户的,本人及家属、子女都可在我市落户,同时允许就业地与落户地相分离,免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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