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都网讯(通讯员雷炜)随着“查侵权,打假冒”活动的进一步深入,近日,丹江口市工商局成功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8月11日,丹江口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其在市环城南路一不法经销商处购买的6卷“丹江”牌电线涉嫌假冒,请求工商部门予以打击并赔偿损失。市工商局闻讯而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查处,在生产厂家人员的陪同下,现场查获某灯饰经销商邹某尚未销售涉嫌侵权“丹江”电线18卷,价值2135元。
据当事人交代,她是2009年8月5日购进了涉嫌侵权“丹江”电线24卷,已于2009年8月9日销售给消费者邓某某6卷,销售额880元。以上电线经送丹江口市汉丹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鉴定,均属侵犯该公司“丹江”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线。
“丹江”是丹江口市丹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14日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丹江口市汉丹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16日依法受让,并且该注册商标曾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汉丹公司依法拥有“丹江”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对当事人处以4000元罚款,没收侵权电线18卷的处罚决定。并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退还了消费者购货款8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