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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水河镇财政所完善补贴机制 实现汽车、摩托车下乡“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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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都网讯(通讯员张良 郑华亮)6月全面启动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广大农村消费者的购车愿望强烈,实现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开门红”。 根据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决定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农民报废三轮机动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机动车的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的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此外,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6月,财政部又将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在执行原来三轮机动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补贴政策的同时,对农民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的同样给予10%的补贴,不断加大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丹江口市于6月正式启动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并将此作为惠农强农、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资金兑付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仅8月份,凉水河镇财政所共申报补贴车辆21辆,其中,微型客车5辆、轻型载货车1辆、摩托车15辆,兑付补贴资金320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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