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以人为本,软硬结合。一座富有吸引力、竞争力的城市,既要有发达的经济、优美的环境,又要有繁荣的文化、文明的秩序。在硬件建设上,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右岸新城建设,不能片面追求商业价值,而应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体现宜居、畅通、平安、健康等人文功能,为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创造良好物质条件。在软件建设上,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灵魂,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努力把文明城市创建过程变成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不断提高全体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和融洽人际关系,全面提升城市的精气神。
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既有眼前打算,又有中长期规划;既要重政绩、解决当前突出的大事,又要重小绩、多做与群众切身利益攸关的小事。比如,抓环境整治,既要盯住繁华地段,又不能忽视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不显眼的地方;抓文明行为养成,应引导教育市民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的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从城市到社区、农村,从单位到家庭、个人,从窗口行业到各行各业,从中老年人到青少年,都要做到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共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既重名誉,更重实效。文明城市创建是文明的积累,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应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自觉地加以推进。创建活动要遵循创建规律,重建设、重过程、重积累,在抓基础、抓薄弱、抓典型上狠下功夫,既不能“为了牌子,暴风骤雨”,也不能“牌子到手,创建到头”,而必须持之以恒、细雨润物,积小胜为大胜。不能检查验收时一个样,检查团走后又是一个样!真正把是否推动了问题的解决、是否促进了风气的好转、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标准,确保文明城市扎实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