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评论 >> 正文
关于“野广告”的断想
点击次数:   我要发言

上一页 下一页 共1页

 

到了张家港市,到处是鲜花、绿地、树木,看不到一张“野广告”!张家港市在2005年就获得江苏省唯一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时任张家港书记秦振华说,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要转变作风。我市现在“牛皮癣”、野广告成了顽症!形象太差。每逢接待大型会议、上级领导检查验收,都要求各战线、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上街清理;临时搞一下也无所谓,但这不解决根本性问题,不治本!因为你今天撕、明天他就又贴上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以我们一是要加大市民教育力度,不断增强文明意识,提高市民素质,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让坚决抵制和主动清理“野广告”行为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二是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让职能部门切实负起责来。现在开个饭店挂个招牌一年要收好几百块,说是户外广告审查费等等;收费可以,但要管好!不能“家广告”有人管,“野广告”没人管;收费的有人管,不收费的没人管。三是严管重罚,奖惩结合。北京市海淀区规定市民每揭一张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可奖励一角钱,检举揭发最高可得2000元。我市能否也制定一个奖惩管理办法,把“野广告”的治理纳入城建管理职责范围之内,明确职能部门,并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对违反者由职能部门按其地址或联系方式追踪查处,对义务清理或举报者适当给予奖励。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当前是第1页 共1页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抄袭、转载、摘编、修改本网站内容。本网站与他人另有协议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转载要求:任何传播媒体转载、摘编本网站刊登、发布的作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向著作权人或本网站支付报酬并注明出处,且不得超过本网站刊登、转载该作品的范围;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本网站受著作权人授权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载、摘编,否则必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专 题
论坛热帖
论坛精华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 在线投稿
水都网(www.hbdjk.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办:丹江口市新闻中心 丹江口市网络信息中心 
网络维护电话:0719-5239262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