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都网讯(通讯员李立功 李燕琴):为了谋取钱财,相邀一起入室实施抢劫,最终换来一场重刑。7月8日,谭某、艾某、王某、付某因犯抢劫罪,经湖北丹江口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四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2年、11年和10年,并均被判处罚金2000元。
谭某、艾某、王某、付某均系我市无业人员。为谋取钱财,经多次预谋、踩点,将抢劫目标锁定为某网吧女老板赵某。2009年1月6日晚6时许,四人携带长刀、黑色三袴帽、胶带、手套等作案工具窜到丹江口市某小区家属楼,付某翻窗入室打开防盗门,四人进到赵某家。6点50分左右,赵某回到家中,被四人按住推到卧室床上,并被用胶带封住嘴,双手和双脚也被胶带和电线捆绑住。随后,四人抢走赵某包内现金2000余元,并从屋内搜走手机、戒指、照相机等价值3700元物品及银行卡4张。为了得到银行卡的密码,谭某又将赵某裤子脱下,以强奸为要挟,逼迫赵某说出了密码。随后,谭某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银行卡上的钱,因卡上钱太少没有取,后四人逃离现场并将抢得的东西平分。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迅即开展侦查破案工作,谭某等四人相继落网。破案后,四人共赔偿赵某经济损失6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