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同志:
与家电下乡一样,汽车下乡正在广泛倍受关注。笔者所在的农村乡镇,不断有想买新车、欲换旧车的群众询问如何领取汽车补贴资金。为此,笔者专门查找资料、摘录相关政策,以帮助农民朋友解惑,也为汽车下乡尽点绵薄之力。
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 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销售发票, 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时,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注销证明。
乡镇财政部门审核补贴时, 除上述证明材料外, 还需核查随车附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 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他的储蓄存折帐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 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