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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缠脚:这段苦难将永远成为历史
妇女缠脚:这段苦难将永远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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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记者在官山镇吕家河村发现了一位98岁高龄的老妇,她竟然有一双缠了足的小脚。

    老人身体健康,耳不聋,眼不花。问她姓啥?她说,姓王,没有名字,旧社会的农村妇女一般不起名字,嫁给谁就叫什么氏。她说她叫王氏,娘家是老营的(武当山镇),姊妹有4人,还有一个妹妹健在。她脱下布鞋和袜子,只见她的一双小脚大约有4寸长,脚骨好像折断了一样合着。除了大拇脚趾头,其他的脚趾头扣在一起,弯在了脚面下。难以想象她用这样的脚支撑着身体操劳了一生。而她只是旧社会千千万万个受苦受难的中国妇女中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个而已。

    她说她5岁开始缠脚的,旧社会妇女们无一例外的都是“三寸金莲”。 所谓“三寸金莲”,就是在封建礼教的高压下,女孩子从五、六岁开始,用一条10公分宽,三尺多长的裹脚布,把脚趾骨紧紧缠住,除脚姆指外,其余四个脚指向下窝住,不能再长,最后形成一个锥形的小脚,走路时只用脚跟,站立不稳,痛苦一生。这个过程大约要十年左右才能完成,期间不论白天还是晚上,裹脚布都不能解开。刚开始缠脚时,哪个女孩都是疼的哭天叫地。但封建礼教是悬在妇女头上的利剑,只好忍痛劝说自己的女儿,“女人都是这样,不缠脚找不到好婆家……”。为了能找到婆家,一代代的妇女,就这样用自己的双手,把自己做成“残废”。

    缠足是旧社会,妇女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标志。上个世纪30年代,政府强制性的“放脚”,女孩子不准再“缠脚”,已经缠了脚的要放开。同时,给妇女办识字班,让妇女们学习文化知识。

    在官山镇,王老太村里最后中的一个小脚老太,那一代人即将逝去,妇女们的这段苦难也将永远的成为了历史!


图为小双“三寸金莲”,蓝布连襟上衣是旧社会妇女的标志


图为老人的左脚 


图为老人的右脚特写镜头

 

新闻链接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宋代已有缠足记载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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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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