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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陈迹】麇国通行“弃老”制,本市尚有“寄死窟”
【历史陈迹】麇国通行“弃老”制,本市尚有“寄死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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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春秋战国时期,地处汉水一隅的麇(jūn)国国王某年某月某日一上朝,就接见了某大国的一位使节。该大国使节带来一只体壮如犬的怪异动物,口出狂言要与麇国国王比宝,如不能胜之便乖乖地将麇国疆土纳入该国。此后接连两天的比宝,麇国国王和满朝文武都无一物能胜此物。正在束手无策、眼看举国疆土不保之际,第三日忽报有一位青年农夫求见,并声言要来与大国使节比宝。国王和满朝文武一见这衣不遮体青年农夫上殿便大失所望,齐叹国之将亡矣!这时,那后生自怀中掏出一只大狸猫来,抛掷于地。可也作怪,那只体壮如犬的怪异动物一见到大狸猫,立即颤抖不已,萎缩一团如鼠状大小。只见大狸猫“啊呜”一声扑上前去,只一口便将那怪异动物吞噬一尽。大国使节见状,便灰溜溜地尴尬退去。国王大喜,询问那后生是何方高人为他出此妙招。后生跪地言道:是他那寄居在寄死窟中已经三年的老父亲知此物为“犀鼠”,并为他出此一策。某大臣立即奏道:“其父寄居三年而不死,此人犯有欺君之罪,当斩于市。”后生认罪泣曰:因不忍父亲活活饿死,确实在每日夜深人静之时偷偷送饭食入寄死窟中使年迈之人苟活于世,并愿意领罪。麇国国王伏案思忖良久,击案大呼:“年迈之人可救国矣!不得弃之,应养之!”随昭告天下。

    麇国,后为古均州,今为丹江口市,据说其国都在今湖北省郧县之西(《高级汉语词典》注:“麇:春秋时麇国之地,在今湖北省郧县西。如:楚子代麇。——《左传》。”郧县<含今十堰市>西,则非本市莫属)。汉江流域关于“寄死窟”或曰“寄死窑”、“自死窑”的传说流传甚广,妇孺皆知,而且众口一词是弃老所用。

    2003年7月,刘守华先生在我市伍家沟到吕家河之间发现了这一历史陈迹。

    “寄死窟”或曰“寄死窑”、“自死窑”是麇国的弃老制度的产物。所谓“弃老制度”即花甲之人必须入窟自己饿死。这是由当时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生活资料极度匮乏的社会状况决定的。为了人类的物种延续,必须首先保证青壮年和儿童能够生存下去。现在的人会觉得很残忍,但这种“残忍”是由当时那种近原始的、残忍的社会环境决定的。据我所知,我们这个星球上还有比这更为“残忍”的历史习俗:即“食老”制度——人老了就必将为其家人或族人所分而食之(当然也要举行某种仪式)。道德是一个历史范畴,在当时,弃老、食老是道德的,不弃不食反而是不道德的。尊老、养老是人类的生产力水平达到了一定水平、文明和道德的的标准才发生了翻天复得的变化。如今,在我们这个星球上,遗弃老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一种犯罪行为。

    “寄死窟”或曰“寄死窑”、“自死窑”对于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个谜,好多现象都有待解开,特别是弃老现象和文明程度的关系。相信随着时日的进展,研究的深入,这些都会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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