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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殿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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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备注
一、工程质量监督费 建安工作量 2.1‰ 鄂价房地字(1993)79号
鄂价费字(2001)329号
对农民住宅建房免收
二、档案综合服务费     十价房(2005)134号 对农民住宅建房免收
  1、建筑面积在5000M2   3.00    
  2、建筑面积在3000M2—5000M2 元/M2 4.00   最高不超过15000元
  3、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下 元/M2 5.00   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元/M2 28.00 丹价字(2004)67号 对农民住宅建房免收
四、占道费 元/M2。 0.25 丹价字(1995)127号  
五、环境卫生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     丹价字[2004]118号  
1、城区居民住宅 /户·月 2 丹价字[2004]118 含暂住人口
2、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含外地驻丹单位)单位人员(按在职人员计算 /人·月 1 丹价字[2004]118 学校除按在职教职员工人数计算垃圾处理费外,对在校学生按实际产生的垃圾量计算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桶按15/次收取。
3、商品经营类门店 /每间门面房·月 5 丹价字[2004]118 大型商场、超市按垃圾清运量收取。具体标准按表列第三项的第5款执行。
4、生产、修理、废品收购、缝纫类门店 /每间房·月 10 丹价字[2004]118 含车辆冲洗点
5、饮食服务类(门面) /餐桌·月 10 丹价字[2004]118  
6、从事美容美发、茶馆类门店 /每间门面房·月 10 丹价字[2004]118  
7、露天饮食摊点 /摊位·月 15 丹价字[2004]118  
8、舞厅、影剧院 / 100 丹价字[2004]118  
9、集贸市场     丹价字[2004]118  
①肉食、水产品、水果、蔬菜摊位 /天·户 0.5 丹价字[2004]118  
②拖拉机、汽车 /天·车 3 丹价字[2004]118  
③板车 /天·车 1 丹价字[2004]118  
10、屠宰家畜(鸡、鸭、羊等) /天·户 2 丹价字[2004]118  
11、旅社、招待所、宾馆 /月·间房 3 丹价字[2004]118  
12、凡自运各类垃圾倒在垃圾处理场处理的 / 2 丹价字[2004]118  
13、凡自运垃圾倒在环卫所垃圾中转站点的,交二次清运费 /月·吨 10 丹价字[2004]118  
  建筑垃圾处理费     丹价字[2004]118 含装饰、装修垃圾,凡不需运出的建筑垃圾不得收费。
1、提供收纳、运输、填埋处理全部 服务 每吨 20 丹价字[2004]118  
2、由施工或建设单位自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 建安造价 3 丹价字[20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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