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都——丹江口网讯(通讯员冯有均 许国建):8月23日上午,六里坪法庭法官前往六里坪镇伍家沟村4组调处一起原告朱某诉被告葛某(叔、嫂关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被告葛某借款一次性赔偿原告8000元。
事情发生在2006年农历12月27日下午2时30分,原告朱某乘坐被告葛某的三轮车从六里坪镇狮子沟村回家,行至刘家学堂洼路段时三轮车撞入路边,致使原告朱某从被告葛某驾驶室摔出,导致原告朱某左侧第9肋骨骨折、脾切除评定为8级伤残,受伤后,被告葛某将原告朱某送往六里坪镇卫生院抢救,后转入十堰市人民医院治疗,花医疗费8442.61元。